第二章:內在小孩如何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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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令內在小孩受傷的方法,都能歸納成這種我存在(I AMness)意識的喪失。每個孩子都迫切需要知道:
- 他的父母很健康並且能夠照顧他;
- 對他父母而言,他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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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被父母看重,表示這名孩子的特殊性是充分反映在他父母或其他重要照顧者的眼中的。父母對孩子的重視程度,也能由他們花在他身上的時間看出來。孩子可直覺的知道,人是只會把時間花在他們所愛的事物上的。因此,父母既不肯在子女身上花時間,就會讓子女覺得被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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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出自不正常家庭的孩子,都會受到某種程度的心靈創傷——這種我存在意識的喪失。例子:一名酗酒的母親和一名共依存的有權父親是無法在他們的子女身上花功夫的。酗酒的沉溺於究竟之中,而共依存者則與酗酒者一起沉溺了。他們無法在情感上陪伴他們的子女。如果父母皆處於長期性壓力之下,像是對工作或是宗教活動有狂熱,飲食失調,過於想要主控一切或是追求完美主義,或是有生、心理的疾病,則同樣的問題也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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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何者,只要做父母的太過沉溺在自己的情緒問題裡,那他們就會無暇顧及孩子的需要了。精神治療師凱倫賀尼(Karen Horney)寫道:但是在經過各種不利的影響之後,孩子可能就無法按其個別需要與可能性來成長了…歸納起來,這些人都太沉溺於自己的情緒失衡裡,所以他們無法去愛這名孩子,或是視他為他所是的那個獨特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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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期望被當成一個人來愛,並且也有人來接受他的愛。如果此一期盼受到了挫折,這便會是他所能精要到最大傷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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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家庭中的父母不能給孩子所需的,因為他們本身的需要就太大了。事實上,大多數出自不正常家庭中的子女,在他們需要最大的時候,受傷就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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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喬許華,他有個酗酒的父親。一直到七歲,喬許華都還搞不清楚他父親究竟在不在。到了十一歲,他父親就已經在情感和經濟上,完全置他於不顧了。一個男孩子需要有個父親;他需要一個男人的愛,才能把自己也當成男人一樣來愛。他需要和一個男人建立起某種鏈接。但是,喬許華從沒得到這種父親鏈接。大多時候他都感到非常恐懼,並且深深感受到沒有受到保護的孩子所會有的那種缺乏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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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是代表保護的。更糟的是,他母親在下意識裡十分憎恨男人。她曾有三次在晚餐桌上,拿喬許華的陰莖大小來取笑。顯然她認為這只是玩笑,而對他如此敏感大加斥責。然而,這實在是他最容易受傷的男性部位。雖然聽來無稽,在我們的文化里,陰莖的大小被當成一種男子氣概的象徵。而這裡有一位極需要人肯定他男子氣概的男孩,偏偏卻又被他唯一所有的一位重要親人所出賣。他的母親是一位曾經遭到近親強暴的受害人,一直未曾接受過治療,因此她便在自己的兒子身上實現了她那種對男人的高度輕蔑與憤怒。
性、身體、情緒侵犯
Section titled “性、身體、情緒侵犯”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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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性侵犯的孩子,是被人利用來一逞其性方面的樂趣。這種事會讓孩子覺得,惟一能使他被別人看重的途徑,就是經由與成人發生性行為這個管道。這種不正常的侵犯會造成一種結果,讓這孩子在長大以後仍然相信,要想得到別人真正的關愛,他就得是個很棒的性伴侶,或必須非常具有性方面的吸引力。性侵犯的形式有很多種。而非身體形態的那些,確實最易為人誤解,而且可能也是最為瘋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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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楚了解非身體方面(情緒 / 性方面)的侵犯,我們先得了解,家庭是一種自由其法則的社會系統。家庭系統裡最重要的法則便是:
- 這個系統是由家庭中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所組成,而不僅是各家庭組成分子總和而已。
- 這個系統就是在一種平衡的原則上原作,因此,一旦其中某一名成員失去了平衡,另一名成員就會來補償這種不平衡的狀態。例子:一個酗酒、不負責任的父親,可能就得由一個絕對禁酒、非常負責的母親來加以平衡;而一個易怒、歇斯底里的妻子可能也得由一位性情平和、態度溫和、言語柔和的丈夫來作平衡。
- 這整個系統是為規則所掌管。在健康的系統裡,這些規則是可以商量討論,而且是開放的;而在不健康的系統裡,這些規則就會變得僵硬而缺乏彈性。
- 該系統中的各成員都扮演了角色,以使其各項需要達到平衡。在健康的家庭系統裡,這些角色是有其彈性而且是大家一起分擔的;而在不健康的系統裡,各角色就會變得僵硬而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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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系統也有其成分,其中主要的一項,就是婚姻。若是此一婚姻裡出現了親密關係方面的問題,那麼家庭系統的平衡與互補原則便會出面接手。一個家庭需要有建卡囊的婚姻,來使其達到平衡的狀態。一旦少了那種平衡,此一系統的動態能量就會推動孩子們來創造它。如果爸爸對媽媽不滿意,那他可能就會轉向他的女兒來使其情感需求獲得滿足。小女孩可能成了她爸爸的洋娃娃或小公主。男孩子則成了媽媽的『小男人』,或是她所看重的男人,以取代那個父親的地位。這其中還有許多變化的形態,它們並不受性別的限制,且會有縱向或橫向的世代鏈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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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會出現在其中照顧父母的婚姻,並照顧父母的孤單。一般而言,**只要一個孩子對父母之一的重要性,超過了該父或母配偶的地位,那麼情感性的性侵犯可能就會存在了。**這之所以會造成一種侵犯,是因為父母在使用這名孩子來滿足其個人需要。這種行為逆反自然規則。利用,就是一種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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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擾比任何其他的侵擾所造成的精神傷害更深。家庭中的性侵擾有很多是來自個人疆界的破壞。孩子可能沒有一個可以讓他擁有隱私並感到安全的地方。也許他在使用浴室的時候,他的父母會突然闖入。他們可能會對他性生活的每一個細節窮追不捨的問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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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擾也可能來自父母與孩子之間缺乏適當的性疆界。這種情況的特徵,常是不合宜的言談與討論。舉例:父母對孩子性器官表達著迷;父母與孩子談論夫妻間的性關係;父母對性教育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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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擾也可能來自較年長的手足。此處年長的定義為兩歲的距離。同年齡的孩子常愛在一起做性探索,這通常是正常發展的一部分。但是,如果一個孩子在另一個同年齡孩子身上實現了一種行為,卻是在非其年齡所適宜理解的層次上,那它就常會被視為一種症候,表示這名有侵犯行為的孩子受過侵犯,而且正在對其他孩子做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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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相信父母,甚至願意製造幻想的關係來維持住這份信心。他們不斷騙自己、否定自己——堅持那酗酒的父親是愛自己的。孩子們編造了一個幻想,告訴自己:“他真的經常想到我,但是他實在病得太厲害,就是沒時間來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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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喜歡被人利用,作為成人,一旦我們知道自己被人利用了,就會氣得發瘋。孩子們在被人利用的時候,卻無從分辨這種情況。但是,內在小孩卻一直帶著這份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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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遭到性侵犯,我們會覺得自己本身並不可愛,於是會變得反性行為或是超性行為,以便感受到自己有其重要性。
身體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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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侵犯也會造成精神上的創傷。一個被打、被揪住脖子、被命令去拿處罰自己刑具的孩子很難相信自己是特殊、美好又獨一無二的。身體上的處罰將切斷他與父母之間的那份契合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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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的女人和孩子,由來已久,而且十分普遍。因為我們仍然相信體罰。然而,實在沒有真正的證據足以顯示,責打和體罰是“沒有長久性副作用”的。只有在某種變態的意義上,孩子才會相信被責打或威嚇是在證明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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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暴力行為的孩子,本身也會成為暴力的受害者。任何准許體罰的學校,都在冒著險,因為老師很可能失去自制,而用了近乎虐待的方式。
情感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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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侵犯也會造成精神上的創傷。對著孩子尖叫、怒吼,會侵擾到他們的價值感。父母對子女怒罵的每一個字,像是『笨蛋』、『傻瓜』、『神經病』等,都會造成傷害。情感侵犯也會表現在過分僵化嚴格的要求、完美主義、以及完全的控制上。完美主義會造成一種很深的毒性羞恥感。不管你做什麼,永遠也追不上別人對你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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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卑的家庭都是以完美主義、控制和責備,作為操縱性的規則。你所說、做、感受或思想的,沒有一件事是對的。你不該感受你所感受的,你的想法很怪異,你的慾望愚蠢。你不斷被人找到毛病。
學校中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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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學校,這種有毒的羞辱情況還是存在。你立刻會受到評判、被人打上分數。你努力要把事情做對。很多孩子站在黑板前面,受到公開的羞辱。打分數這件事也會叫人覺得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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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也允許同儕團體對人橫加羞辱。孩子們在譏笑其他孩子的時候,特別殘酷。哭泣會遭到別人恥笑。由於同儕團體也會羞辱人,所以對很多孩子而言,學校是加倍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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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老師鼓勵孩子要努力學習,但是,當他們真的有了好成績,其他的孩子們又來取笑他們。在學校,也許還會感受到種族背景和社會經濟地位這一類事情。學齡兒童對社會地位這種事,學得特別快。
文化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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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有自己的一套完美系統,足以使我們在精神上受到創傷。我們有十全十美的觀念,會對男人和女人的身體有一套想法:男人的陰莖要打,女人則得有大胸脯和結實的臀部。大孩子會譏笑年紀小的孩子,拿他們取樂。胖胖的醜孩子,每天上學是一場噩夢。笨拙的孩子,不擅長運動的那些,在下課和遊戲時,也受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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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經歷會造成終生的傷痕。孩子們很早就了解到,在他們自己和朋友之間是存有真正的經濟和社會差別的。他們會對衣著的樣式和有錢的住宅區感受深刻。隨著年歲的過去,這些方面的同儕壓力也會惡化。走到哪兒都無法避免有關於你的價值衡量——而大多數時候,你又都落在標準之下。這裡面的信息是:你現在這個樣子是不行的。你必須要是我們要你是的那個樣子。
有毒的羞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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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虐待與侵犯,都會造成有毒的羞恥感——覺得自己有毛病、低人一等、達不到標準。有毒的羞恥給人的感覺比罪惡感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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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有罪惡感的時候,你是做了一些不對的事,但你總還是可以有所補救。而有毒的羞恥感,卻會讓你覺得是你有毛病,而那完全是超乎你處理能力外的事;你就是不對勁、有缺憾。這是造成內在小孩受傷的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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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身存在感的喪失是一種精神上的破產。你的內在小孩遭到遺棄並且完全孤獨。這甚至比撐過集中營的苦難還要糟糕:『集中營裡遭遇虐待的朋友…至少可以在內心裡有憎恨其迫害者的自由。這種體驗自己的感覺——甚至與其他難友分享這些感覺的機會,使得他們得以免於放棄自我……但這種機會卻不是做孩子的所能擁有的。他們不可以憎恨他們的父親……也沒有能力恨他……他們怕會因此而失去他的愛……因此孩子們,不像集中營裡的難友,面對的是一個為他們所愛的施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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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這孩子繼續活在他的折磨裡,或是被動的受著苦,或是暴跳如雷地顯於外,向外實現、向內實現,以他所知的唯一方式來投射及表達他自己。重新尋回那名孩子,是我們歸鄉之旅的第一階段。